使用技术要求 | 1.于若虫始盛期使用本品。2.产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3. 施药后应设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较强的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,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水稻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2.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标签。 3.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4.应避免药液溅及眼睛,衣服和皮肤。喷药人员要穿防护服,戴防护口罩、手套等。喷药后彻底冲洗裸露部位。5.本品对鱼类有害,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,河流或鱼塘中。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切忌污染水源。为保护蜜蜂,应避免在蜜源作物盛花期使用。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 7.本品对瓜类、莴苣苗期及烟草有药害,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、头晕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视力模糊等。如误服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,可根据中毒轻重用阿托品1-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.4-1.2克静脉注射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溅入眼睛: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,立即请医生诊治。沾上皮肤:立即去除污染衣物,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标注"限制使用"字样标注"限制使用"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