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十字花科蔬菜的幼苗期、成株期均可使用本品,注意喷雾均匀。每10天可施药1次,可连续用药3次。2、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混合的杀虫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可杀死十字花科蔬菜上的菜青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青菜、萝卜和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10天,每个作物周期内最多使用3次。2、本品为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农药混合而成,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3、本品对蜜蜂、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及更衣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有机磷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%以下。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急救治疗:(1)用阿托品1-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(2)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(3)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(4)误服时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菊酯类:1、中毒症状: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,但无红斑。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2、急救治疗:(1)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(2)大量吞服时可洗胃。(3)不能催吐。如若发现中毒,携带此标签就医,根据中毒症状判断,确定急救措施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