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加强田间水、肥管理,适当烤田,降低田间湿度,恶化飞虱生存环境,使用本品在若虫孵化高峰至2-3龄若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作用,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,破坏害虫体内代谢系统。主要用于水稻稻飞虱的防治。 |
注意事项 | 1.避免在烈日、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施药。 2.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或前后紧接着使用。3.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、口罩,穿干净防护服,不饮食、不抽烟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,预防由口、鼻吸入。4.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。5.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不可将残留药物、清洗液倒入江河、鱼塘等水域。6.为减缓虫害的抗药性,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7.避开蜜蜂、家蚕、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。蜜源作物花期,蚕室和桑园禁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
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,局部红肿奇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,一般几分钟至 1小时
即表现出来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诊治。建议:[1]用阿托品0.5-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腺素。[2]禁用解磷定 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贮存时,应贮在阴凉,通风,干燥处及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并加锁,远离易燃点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得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