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,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,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定向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,不得用污水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有机磷类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。该药可被植物吸收,并能在体内输导到地下根、茎,导致植株死亡。一、二年生杂草药后15~20天枯死;多年生杂草药后20~25天地上部分枯死,地下部分逐渐腐烂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、放牧、翻地等。
2、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,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。
3、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眼镜等;不能吸烟、饮食等;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。
4、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
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。
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
1.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
2.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
3.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
4.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,保持良好通风,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
2.避免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混放混运。 |
备注 |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:41%。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