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应在水稻二化螟孵化初期田间喷雾用药。
2、喷雾要均匀周到。
3.安全间隔期:30天。每季最多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,杀虫剂,具有胃毒、内吸和触杀作用,并可杀卵,有一定的熏蒸 作用,是缓效型杀虫剂。在施药后初效作用缓慢,2-3天效果明显,后效作用强。其基本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。防治多种咀嚼式、刺吸式口器害虫和害螨。经毒理和药效试验表明:本品低毒,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禁止在蔬菜、瓜果、茶叶、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。
2、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3、本品不能在桑、茶树上使用,并避免飘移。
4、施药时要安全操作,注意防护,要穿防护衣和胶鞋,戴防毒口罩、防护手套和防护镜,在操作期间,禁止吸烟、喝水和吃东西 。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,中毒时立即送医院治疗。5、禁止在水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痛、恶心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大 汗、流涎、腹痛、腹泻等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者可立即发病。
急救措施:用阿托品、解磷定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能与食物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要远离儿童,并加锁保存。
2、本品易燃,按危险化学品规定运输和贮存,要轻装轻卸,避免雨淋、日晒并远离火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