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本品应在花生叶斑病始病期施药。对黄瓜、大豆、马铃薯、桃、李、葡萄有药害,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复配型杀菌剂,用于对花生叶斑病的防治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每个作物上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;安全间隔期为20天。
2、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及含铜制剂混用,或前后紧接着使用。
3、避免在烈日、大风气候下施药。
4、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,防止药液口鼻吸入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。禁止孕妇喷洒本剂。
5、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,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,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,最易发生药害。
6、作物病害发生较重时,可适当加大剂量,以规定药剂的上限用量为主。
7、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。
8、用过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中毒症状为兴奋、躁动、抽搐,吞噬或吸入有毒。
2、皮肤接触后,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。
3、如吸入,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处。
4、如测入眼中,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5、如发生中毒,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晒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同贮同运;运输途中不得暴晒和雨淋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