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本品应在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盛期施药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5天喷雾1次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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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硫代磷酸酯类杀虫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、熏蒸作用,在水稻稻飞虱若虫盛发期施药,按推荐用量使用能有效防治水稻上的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安全间隔期7天,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;2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;
3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和鱼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
5、本品不可与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;
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;
7、本品对烟草、瓜类、莴苣苗期敏感,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。
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9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,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,轻度中毒: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流涎、嗜睡等,有时有肌肉震颤,偶有腹泻。中度中毒: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、腹痛、烦燥不安、抽搐、呼吸困难等。重度中毒:癫痫样抽搐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误服发病。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
1.用阿托品1-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
2.用解磷定0.4-1.2克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
3.禁用吗啡、茶硷、酚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.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3. 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