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在使用之前,一定要仔细阅读标签的注意事项。按规定用量,加适量水,搅拌呈均匀乳白液即可喷施,将搅拌好的 |
产品性能 | 1、本剂系具有较高杀虫效力的合成除虫菊酯类杀虫剂。对棉花、甘蓝、苹果树、小麦的棉铃虫、菜青虫、桃小食心虫、蚜虫具有较强的杀虫效果而且残效时间较长。2、本剂系黄褐色油状液体,易溶于水,可配制成不同倍数的均匀乳白液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棉花上施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施药次数3次;在甘蓝上施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,每季最多施药次数3次;在苹果树上施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施药次数3次;在小麦上施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季最多施药次数2次。2、本剂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3、本剂对蚕毒性强,不可在桑园附件使用。4、对鱼类毒性很强,严禁将洗容器的水以及剩余药液倒入河流、池塘,应在安全的地方用土掩埋。5、不要在养蜂区喷药。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配药时如不慎沾上药液,请速用肥皂水洗净。农药要严加保管,经口中毒应立即催吐、洗胃。经皮肤中毒立即用肥皂水、清水冲洗皮肤,并速携此标签就医诊治。喷药时要注意自我保护。如眼睛沾上药液,应用清水连续冲洗15分钟。不慎吸入,应立即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任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