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用药适期掌握到幼虫盛发期防效较好。
2.本品使用浓度高时,对瓜类、樱桃、梨、葡萄、豇豆等有药害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非内吸的杀虫剂,有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进入虫体后首先被氧化成毒力更强的马拉氧磷,从而发挥毒杀作用,而当进入温血动物体时,则被在昆虫体内所没有的羧酸酯酶水解,因而失去毒性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用于甘蓝时安全间隔期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2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3.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4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多为急性中毒,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等,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呼吸麻痹等。眼睛溅入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皮肤沾附农药后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并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,可以用阿托品和解磷定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不可污染水源。
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