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该产品在稗草3-4叶期,每亩使用量南方60-80毫升、北方80-100毫升,用喷雾法,喷药前应排干田 |
产品性能 | 本品能被萌发的稗草种子、根部和叶片吸收,对土壤含水量要求不严格,在湿润状况下均能发挥药效。主要应用于水稻移栽田,可有效防治稗草和其它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.在水稻移栽后7~15天,喷施一次;2.水稻拨节后勿用药;3.贮存于阴凉干燥处,避免阳光直射,远离火源及食物,以免发生意外;4.喷雾处理施药前排干田水,药后1-2天灌水并保水5-7天,之后排干田水,保持土壤湿润,用药量随秧龄增加而增大;5.机插有浮苗现象且施药期又早时,会发生暂时性伤害。遇高温天气也会加重对水稻的药害;6.本品对伞形花科作物,如胡萝卜、芹菜和香菜等相当敏感,药液飘移对相邻田块的伞形花科作物易产生药害,施药时应注意。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施药时应带防护手套、口罩、穿干净防护衣。使用后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。如药被误入眼睛或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水冲洗。如发生中毒,应设法催吐,并送医院医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药为易燃物品,不要放置于热源或接近火焰之处。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管。勿同食物、水或饲料放在一起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