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重点防治春秋幼虫危害,韭菜叶尖发黄变软初期是撒施本品消灭幼虫的最佳时期。消灭成虫宜在雌虫始盛期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、熏蒸等多种作用,可有效的防治韭菜根蛆(迟眼蕈蚊)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2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鸟类保护区禁用。
3、每作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为21天。
4、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、手套、面罩,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,避免口鼻吸入,施药后用肥皂洗手、洗脸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如不慎药剂入眼,误触皮肤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。
如误食,应立即就医。[1]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 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急救时注意防治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
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