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防治菜青虫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2、对家蚕和鱼类有毒,切忌污染桑园和水源;对瓜类、莴苣苗期敏感,慎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荷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3、本剂在高温、干旱等气候条件下,有时在作物表面会出现接触性药斑,但很快会恢复正常,对产量无不良影响。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5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
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
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鸟类保护区禁用。7、周围蜜源作物花期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。8、瓢虫
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不慎吸
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
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
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使用过程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,避免药液溅及皮肤、衣服和眼睛。本品无特殊解药,如若发现中毒现象应立即送医院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
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
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对用过的容器或包装材料应妥善处理,
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