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因用于菜青虫发病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4-5次 |
产品性能 | 该产品为有机磷杀虫剂。具有胃毒、触杀和熏蒸作用,由于蒸汽度较高,对咀嚼口器害虫具有较强的击倒力。 |
注意事项 | 1.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5次。
2.配药用药注意安全,戴口罩和防护手套。若沾在手上、身上应及时洗净。工作时不可吸烟吃东西。施药后立即洗手、洗脸。
3.配水即用不可存放,以免失效,用后将瓶盖好。切忌进水以免挥发降效。
4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。
5.孕妇、病人、儿童不要配药用药。
6.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7.月季花对本品敏感,防止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。
8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、水生生物有毒,开花植物花期周围、蚕室、桑园周围,水产养殖区附近禁用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等。
[1]用阿托品1-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
[2]用解磷定0.4-1.2克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
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[4]误服时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
皮肤污染或眼睛溅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在储藏时应注意通风、干燥,切忌暴晒、雨淋,并远离火源。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,加锁保存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