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掌握在菜青虫卵孵化至低龄幼虫高峰期或蚜虫盛发期施药,按每亩用药量兑水40公斤均匀喷施在蔬菜的 |
产品性能 | 本品由有机磷和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混配而成的,属中等毒杀虫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对十字花科蔬菜青虫、蚜虫有较好的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、家蚕等水生生物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2、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
3、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、手套、面罩,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,避免口鼻吸入,施药后用肥皂洗手、洗脸。
4、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轻者头痛、头昏、恶心呕吐、重者昏迷、抽搐、惊厥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,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不慎中毒,用立即送医院治疗。若判定为敌敌畏中毒,使用解毒剂阿托品,禁用吗啡、吩噻嗪、茶硷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