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在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施药,均匀喷雾。
2.视虫害情况,每隔7到10天施药一次,最多连续施药3次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具有触杀作用,用于防治菜青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十字花科蔬菜叶菜类安全间隔期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
2.施药时做好防护工作,穿戴防护服。施药过程中不得饮食。施药后彻底清洗手和脸。
3.对蜜蜂、鱼、蚕有毒,施药期间要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开花期、蚕室和桑园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5.用过的包装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,但无红斑。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 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急救治疗:1.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 2.眼睛溅药:立即用清水冲洗10-15分钟,并请医生诊治。 3. 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。 4.误服:请勿引吐,立即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。
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,洗胃时应防止洗出物进入呼吸道。注意:对昏迷病人,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。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为有毒农药,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