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无色晶体,无臭味。熔点153-154℃(纯品),密度 1.180(20℃),20℃时的溶解度为:水320毫克/升,二氯甲烷>200 毫克/升,异丙醇20-50毫克/升,在碱性介质中不稳定,在酸性、中性介质中稳定。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,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。 |
注意事项 | 1.生产过程中应当戴上帽子、口罩等安全防护措施,避免接触眼睛和皮肤,不可饮水和进食。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的皮肤。
2.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等严禁流入河流、池塘等地,以免对环境产生污染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
3.万一着火或泄漏或遗洒,应用沙子掩盖或使用泡沫灭火器处理。
4.生产过程中注意泄漏或遗洒。配完制剂后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
6.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7.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,不得用于蔬菜、瓜果、茶叶、菌类、中草药材的生产,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,局部红肿痛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用阿托品0.5-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素。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中毒急救咨询电话:0538-5826311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,运输和贮存时应有专门的车皮和仓库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运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