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,施药的最佳时期是稻瘟病发病初期。施用方法是叶面喷雾,每隔7-10天一次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部分内吸性杀菌剂,持效期较长,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. 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及农作物每个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2、开启包装物及施药时穿戴防护用具和手套,避免与口眼及皮肤接触;工作完毕后,应清洗手及裸露的皮肤。3、为了防止药害,在气温较高的季节应早晚施药。4、本剂不能与铜、汞及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或前后连续使用。5、使用后的包装物应焚烧、深埋。6、避免污染水源。6、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7、避免药剂直接进入鱼塘等水体。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中毒症状:经口中毒出现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。2、吸入后:提供新鲜空气;如有症状求教医生。皮肤接触后:立即用水和肥皂清洗,并彻冲洗干净。眼睛接触后:使眼睛打开流水冲洗几分钟,如有持续的症状,求教医生。3、误食者应迅速催吐、洗胃、导泻,对症治疗;忌油类食物,禁酒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的仓库中。2、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混放、混运,置于儿童触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搬运及运输过程中,轻拿轻放,运输过程中严禁雨淋,避免烈日直晒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二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