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低龄幼虫1-3龄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
2、本品对黄瓜、菜豆和高粱敏感,施药时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类杀虫剂,是乙酰胆碱脂酶抑制剂,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。可杀死十字花科蔬菜上的菜青虫,宜在害虫低龄阶段施药。因对光不稳定,持效期较短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在甘蓝类、萝卜类作物收获前的禁用期为7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;在小油菜类作物收获前的禁用期为14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
2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3、辛硫磷在光照条件下易降解,使用时应避开强光,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药。
4、本品要随配随用,不可与呈碱性的物质混合使用。
5、本品对蜜蜂有接触和熏蒸毒性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对七星瓢虫的卵、幼虫、成虫均有杀伤作用。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;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勿使药剂污染池塘等水源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
6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,禁用吗啡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