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施药前,灌水3-5厘米,采用毒土法、药土法施药,不宜采用喷雾法,施药后保持水层3-5天,缺水缓溉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由苄嘧磺隆和异丙甲草胺复配而成土壤处理剂。用于防除水稻抛秧田、插秧田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药剂使用于水稻插秧田、抛秧田,禁止在秧田、直播田、工厂化育秧田、短秧龄苗移栽田和杂交制种田施用。
2、严禁使用喷雾法施药,不可擅自增加用药量。 3、水稻抛秧、插秧后,禁止叶面喷施,易出现叶尖干枯,并可引发叶片大面积枯死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施药器具要认真清洗,污水和剩余药液要妥善处理,不得任意倾倒,以免污染其它作物及水源。废弃物要及时回收并妥善处理,不得随意丢弃或另作他用。 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眼睛、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,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。 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皮肤,如皮肤刺激感持续,请医生诊治。
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
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,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,需要进行人工呼吸。注意保暖和休息。请医生诊治。
误服:请勿引吐,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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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、阴凉、干燥、防雨处。放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并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、种子等同储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