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于柑橘树蚜虫发生期喷雾,施用一次。柑橘安全间隔期30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有触杀、胃毒和渗透作用及内吸性。作用于神经接合部后膜通过与乙酰胆碱受体结合,使昆虫异常兴奋,全身痉挛,麻痹而死。 |
注意事项 | 1. 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(如波尔多液、石硫 合剂)。
2.对蜂、鸟、鱼、桑蚕有毒,切勿喷洒在桑树上,避开蜜源作物花期用药,鸟类保护区禁用,水产养殖区禁用。
3.喷药完毕,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。禁止污染河塘及水源。
4.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皮肤、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。
6、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眼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。 急救措施:眼睛溅药,应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,就医。
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15分钟。 吸入应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呼吸困难时给输氧,就医。 如误服,迅速送医就诊。对症治疗,洗胃,保持安静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种和热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