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在杂草3-5叶期、大豆1-4复叶期,花生苗后3-4叶期,进行茎叶喷雾,
草龄大时应选择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是一种选择性的旱田茎叶处理剂,在禾本科杂草和双子叶作物间有高度的选择性,对夏大豆田和花生田的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。安全间隔期为60天。
2、本品抗雨淋性能好,施药后1-2小时下雨,对药效影响小,勿需重喷。
3、干旱及杂草生长缓慢情况下,应适当在登记核准范围内
提高用药量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
期间不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
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为低毒,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
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中,应立即用大
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误服,饮大量水催吐,保持安静,
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,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
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并远离热源和火源。置
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,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物品同贮
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