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于害螨发生初期,密度达到当地防治阈值时开始施药;用药次数应根据当地用药习惯及害螨发生情况而定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混配的杀螨剂,对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,无内吸作用。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,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,残效期较长。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苹果红蜘蛛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2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.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阿维菌素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甲氰菊酯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 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误服中毒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,医生应首先应判断中毒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,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若判断为甲氰菊酯中毒为主,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远离儿童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