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,视稻纵卷叶螟发生情况隔10天左右施药1次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经生物发酵提取的抗生素杀虫、杀螨剂,对害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2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3.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4.本品对蜜蜂剧毒,养蜂地区及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。对赤眼蜂高风险性,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
5.防治作物为水稻时,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。
6.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防护服,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
7.应避免药剂污染水源。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,残液严禁倒入河中,禁止在江河、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。
8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9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
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机理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
1.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
2.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
3.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
4.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
5.清醒着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;避免使用能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(如巴比妥等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贮存在通风、干燥的库房中,严防潮湿和日晒。
2.本品应当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
3.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混放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