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属预防性杀菌剂,一般应在病害发生前使用,特别是在防治稻瘟时切勿贻误用药时间,第一次喷药最迟不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复配杀菌剂,能迅速被水稻根、茎、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,主要防治水稻稻瘟病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对作物较安全,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天数为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2、不宜与硫酸铜等碱性物质混用。3、本品为低毒类农药,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,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粉及药液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,孕妇忌喷洒施药。4、如附近有蔬菜幼苗及果树时,应注意不要将药物散布在植株上,温度越高,药害越大。5、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,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,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,最易发生药害。6、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、河、湖泊中,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。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用过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7、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中毒症状:一般对皮肤、眼、粘膜等有刺激症状,身体接触部分可能引起接触性皮炎。2、皮肤接触后,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。3、如吸入,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处。4、如溅入眼中,用大量清水冲洗,至少15分钟。5、如误服,应大量饮用白开水催吐;洗胃、导泻,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晒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同贮同运;运输途中不得暴晒和雨淋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