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宜在低龄幼虫期用药。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,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效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产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用3次;
2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
3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,药剂稀释液不宜放置过久,应现配现用,施药时要均匀不留死角;
4、使用本品时应带好防护手套、口罩,穿干净防护服,如沾着皮肤上应立即用水清洗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立即清洗手、脸等裸露部位;
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用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,但无红斑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、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2、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
3、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4、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,无特殊解剂,可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
2、远离儿童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3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