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(1)本品在螟化盛均匀喷雾,效果最佳。
(2)本品安全间隔期30天,每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
(3)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内吸杀虫剂,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,并可杀卵,有一定的熏蒸作用,是缓效型杀虫剂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2、本品不宜在桑、茶树上使用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,蜜源作物花期禁用。
3、如发现有结晶析出,应摇匀将瓶浸入热水中,带溶解后再使用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。
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误服,发生中毒症状,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也可采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或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碱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用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