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,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2,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,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,将杂草连根杀死。 |
注意事项 | 1,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,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漂移到作物茎叶上,以免产生药害。
2,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。
3,使用本品时,药液勿碰到作物茎叶,以免产品药害。
4,一般选择温暖晴天用药,效果优于低温天气。
5,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,易引起火灾。
6,本品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,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,使结晶溶解,以保证药效。
7,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8,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本品对皮肤﹑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。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可用吐根糖浆诱吐,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﹑阴凉﹑通风﹑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﹑饮料﹑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:41%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