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在花生播种期使用最好在整畦下种后,先在畦中开沟,后用细沙土拌药撒施于沟内,覆土和盖种同时进行。在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、熏蒸和一定的内吸作用,对蛴
螬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。防治花生地蛴螬,可在花生花期或扎果针期沟
施使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药安全间隔期花生为75天,每季度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
2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佩戴防尘面具。避免吸入药液。
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3、本剂对鸟类毒性大,鸟类放飞区禁止施药,使用时应采取埋种,施药前驱赶鸟类等措施,此时不可放鸭子。本品对蜜蜂敏感,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严禁将洗容器的水以及剩下的药液等倒入河川中。
4、本品不能用铜或铜合金罐、塑料瓶盛装。
5、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和敌稗混用,在施用敌稗前后两周内不得使用本品。
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着,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。就医。眼睛接触:眼部污染可用苏打水或生理盐水冲洗。就医。
吸入: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呼吸困难时给输氧。呼吸停止时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就医。
食入:如误服立 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建议医生:
[1]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
[2]用解磷定0.4-1.2g静 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
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严禁与碱性、氧化剂、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同贮同运。运输途中应防曝
晒、雨淋,防高温。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
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