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本品应在害虫卵孵化高峰期或低龄期使用,喷雾要均匀周到。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,无内吸作用。但它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,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,且残效期长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安全间隔期:甘蓝3天、萝卜7天、小油菜5天。每季最多使用次数:甘蓝、萝卜、小油菜均为2次。2、本品不能与其它碱性物质混合使用。 3. 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4、施药时要安全操作,注意防护,要穿防护衣和胶鞋,戴防毒口罩、防护手套和防护镜,在操作期间,禁止吸烟、喝水和吃东西 。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,中毒时立即送医院治疗。
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如中毒立即送医院治疗。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,行动失调,肌肉颤抖,严重时导致呕吐。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十五分钟以上。经口中毒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诊,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)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能与食物、饮料、饲料、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要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2、本品易燃,按危险化学品规定运输和贮存,要轻装轻卸,避免雨淋、日晒并远离火源。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