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幼苗期、成株期均可使用,注意喷雾均匀。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1次,可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的杀虫剂,以触杀和胃毒为主,对害虫有一定的驱避和拒食作用,但无内吸和熏蒸作用,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可杀死十字花科蔬菜上的菜青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是菊酯类农药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2、本品对蚕、蜜蜂和水生生物高毒,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,以免污染蚕场、桑树、养蜂场等处。蜜源作物花期、桑树、水产养殖区等处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、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和更衣。
5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中毒症状: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,但无红斑。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2、急救治疗:[1]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[2]大量吞服时可洗胃。[3]不能催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