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施药时不排水,施药后保持3-5厘米的浅水层5-7天。
2.水稻移栽后5天~10天喷施。以稗草2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激素型喹啉羧酸类选择性除草剂。能被萌发的种子、根及叶部吸收。可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中的稗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.浸种和露芽种子对本品敏感,故不能在此时施药。
2.施药人员应避免和药剂直接接触,不要迎风喷药,以避免吸入药雾。操作本品时不饮食、不抽烟。不要让无关人员及动物进入刚施药区。
3.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,口罩,穿干净的防护服,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,防止由口、鼻吸入。
4.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切不可将废液、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。避免施药后的田水流入邻近敏感作物区,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。
5.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、眼睛有刺激作用。
不慎吸入,应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严重时送医院诊治。如不慎误食,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诊治,对症治疗,立即催吐、洗胃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、阴凉、干燥的库房中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运输时严防曝晒和雨淋,不能与食品、粮食、饮料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其他无关人员,并加锁保存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