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杂草萌发前或杂草出苗后3-4叶期、株高10-20厘米时为最佳施药期。杂草高大茂密地块,请选用高剂量,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属于均三氮苯类除草剂,具内吸传导性,能被杂草的根系、茎叶吸收,在杂草芽前或芽后早期都可使用,可有效防治刚萌发的杂草及其幼苗。在土壤中易于被微生物分解。能够防除一年生杂草。 |
注意事项 | 1.茎叶喷雾时药液尽量少接触蔗叶。2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、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3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处置。4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5.施药时应防止飘移到邻近作物上。6.有机质含量的沙质土不宜使用。7.施用过本品的田块,一年内不能种植对本品敏感的作物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眼、皮肤和呼吸道有中度刺激作用。本品如误及眼睛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立即就医。皮肤接触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,无特殊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、干燥、通风,远离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及家畜,以免误服,并加锁保存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,不可倒置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