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在作物播后苗前用药,兑水50公斤/亩均匀土壤喷雾。 2.对高粱、谷子、水稻、小麦、黄瓜、瓜类、胡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酰胺类,是一种选择性芽前旱田作物除草剂。用于防除夏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,如旱稗、马唐、狗尾草、牛筋草、看麦娘等,以及马齿苋、藜、蓼等。 |
注意事项 | 1.土壤湿度大有利提高防效,药后如遇干旱不能灌溉,要结合中耕松土,镇压措施确保防效。
2.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、靴子,戴帽子、护目镜、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用具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。
3.本品可燃,低于0℃贮存会出现结晶,已出现结晶在15-20℃条件下可复原对药效不影响。
4.甲草胺乳油能溶解聚氯乙烯、丙烯腈、丁二烯、苯二烯的塑料和其它塑料制品,不腐蚀金属容器,可用金属制品贮存。 5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。
6.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施药后清洗液及用剩的药剂不可倒入水田、湖泊、河川。 7.用过的容器和废气物应妥善处理,不得随意丢弃,或做他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对皮肤、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若大量摄入,应使患者呕吐并用等渗浓度的盐溶液或5%碳酸氢钠溶液洗胃。无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,并加锁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运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口鼻吸入。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、防雨的仓库中,远离热源或火源。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,密封。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,不倒塌,不坠落,不损坏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