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花生叶斑病的防治,在花生叶斑病发病初期用药,每15天左右时要一次,可连续施药3次。
2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内吸治疗和抑菌保护农药。用于防治花生叶斑病。正常情况下用药后在土壤的残留时间较短,产品的性能也相对比较稳定是常用低毒类杀菌剂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不能与硫酸铜、金属盐等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2.本品由多菌灵和硫磺混配而成,避免长期使用。
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
4.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,避免与药物接触,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、施药后各种工具要注意清洗,包装物及清洗后的污水、废液应妥善处理,不得做他用或随处乱泼,污染环境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中毒后表现出头昏、恶心、呕吐等症状。
2、若吸入中毒应立即将病人送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少量清水冲洗最少15分钟,眼睛受到沾染时用温水冲洗最少15分钟;本品为复配药剂急救时要携此标签到医院,让医生判断中毒主要原因后进行医治,若判断为多菌灵中毒可用阿托品治疗;若为硫磺中毒应立即进行催吐。
3、中毒期间忌油腻食物,不能喝酒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、加锁保存,避免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。
3、运输和贮存时应有专门的车辆和仓库,不得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及其他日用品一起运输贮存。
4、搬运时应注意轻拿轻放,以免破损污染环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