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蚜虫发生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隔5-7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-3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,胃毒,杀虫速效。有杀卵活性。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,可杀死十字花科蔬菜上的蚜虫,宜在初发生期施药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3次。
2.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,使用中用药量及施用次数不要随意增加,建议可与非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交替使用,可预防产生抗性。
3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,以免降低药效。
5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抽烟,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
7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、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,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此药剂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,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催吐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