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初孵期到卵孵盛期施药 ,注意喷雾均匀,务求药液接触虫体,以提高防效。视虫害发生情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与有机磷类复配的杀虫剂,以触杀和胃毒为主,无内吸作用,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
2.本品对鱼类及水生生物、蚕、蜂有毒,清洗喷雾器的水要妥善处理,切勿污染水源、桑田和蜂场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
3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4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
5.本品禁止在茶树上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 吐,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休克。若确定为辛硫磷中毒,[1]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[4]误服 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若不确定请立即送医生请医生对症治疗,大量吞服时可洗胃,不能崔吐。不慎皮肤或眼睛接触,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,严重者及时就医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