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产品应在甘蓝型油菜移栽前1-3天使用,兑水土壤喷雾处理,注意均匀喷雾,土壤干旱时适当增加喷液量 |
产品性能 | 1、本产品是由酰胺类和杂环类除草剂复配而成,是一种选择性的芽前除草剂。本产品可通过根、芽鞘、幼芽吸收传导,致使杂草枯死。
2、本产品可防除油菜田、花生田的一年生单、双子叶杂草,如看麦娘、早熟禾、繁缕、稻槎菜等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推荐剂量下使用对后茬作物安全,避免超量用药对后茬小麦可能造成影响。
2.本品可能会对油菜和花生叶片产生局部白化,会恢复生长不会影响其产量和品质。
3.花生出苗后,为避免幼苗受到药剂蒸汽和地膜高温蒸烫双重伤害,应及时破膜放苗。
4.本品对白菜型油菜和芥菜型油菜敏感,禁止使用。
5.本品对黄瓜、菠菜、小麦、韭菜、谷子、高梁、向日葵、苜蓿敏感,施药时避免药液接触上述作物。
6.本品对蜂、鸟均为低毒,对鱼、蚕有毒。
7.不可与碱性药剂混用。
8.低温结晶属正常现象,热水浴加热到18℃以上溶解后使用。
9.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眼镜、戴口罩等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。
10.使用后请立即清洗喷雾器,药品及废液切勿污染水源。
11.用完的农药容器不得用作他用,不可随意丢弃,应踩扁或打孔后在远离生活居住区和养殖区掩埋。
12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
13.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
14.雨水多、排水不良的地块,田间积水易发生药害,应注意排水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本品对皮肤、眼睛有刺激作用。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现象(如眼睛接触药液会使角膜暂时不透明,肺部有异常反应,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)时,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,对症治疗,无特效解毒剂。
1.误服:切勿催吐,迅速喝下大量牛奶和水。
2.误吸:移至空气清新地方。
3.眼睛接触: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
4.皮肤接触:脱除受污染的衣服,并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2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
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
4.运输和装卸时避免容器间碰撞,轻卸轻放,防雨防潮,切勿倒置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