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水稻浸种: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,用调配好的药液浸种1-3天,然后进行催芽;黄河流域及以北地域,用调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咪唑类杀菌剂,具有较强的杀菌作用,适用于水稻浸种,防治水稻恶苗病,也可用于柑桔浸果防治柑桔青霉病、绿霉病等病害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安全间隔期:柑桔14天;水稻30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:柑桔1次;水稻2次。2、本品是咪唑类杀虫剂,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4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抛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中毒症状:皮肤、眼睛接触有刺激性。2、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溅入眼睛及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误服则请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就医,催吐、洗胃,对症治疗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请将本药剂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摸不及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