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棉铃虫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第10天左右施药一次, |
产品性能 | 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,无内吸、熏蒸作用,作用迅速。在土壤中不移动,对环境较为安全,残效期较长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(安全间隔期):7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。2、本剂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及时用肥皂和水洗手和洗脸。4、本剂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蜂作物花期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5、工作结束后,应用肥皂、清水洗脸、手和裸露部位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泄漏处理:隔离污染区,限制出入,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、手套、防护服,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,收集运往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6、使用时注意按“农药安全使用规定”进行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但无红斑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。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,头昏,恶心呕吐,双手颤抖,重者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。不能催吐。如发现中毒现象,应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。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、干燥、防雨、阴凉的库房中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远离儿童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运输时专人专车,确保不泄漏、不损坏、不倒塌,运输中防曝晒、雨淋、防高温,公路运输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二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