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内吸作用,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幼虫,宜在幼虫早期施药。 |
注意事项 | 1.安全间隔期:15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
2.本品由有机磷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混配而成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3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
4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,随配随用。
5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、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抽搐等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,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啶,洗胃时应注意保护好器官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、远离儿童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