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一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广谱性杀虫剂,具有强烈的触杀、胃毒作用,兼具速效性和持效性,低残留。对棉花棉铃虫有良好的防治效果,本品适宜在早晨和傍晚使用。 |
注意事项 | 1.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
2. 施药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,顺风施药;施药时不要进食、引水、吸烟。施药完毕后及时清洗皮肤裸露部位。
3.盛药器械应消除余药、洗净后存放;废弃包装物严禁用作它用,不能乱丢放,应集中深埋。
4.本品对蚕、鱼、及蜜蜂有毒;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、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;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,使用时请注意。
5.最后一次施药应在收获前7天为宜。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2次。
6.应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
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属神经毒剂,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,尤其在口、鼻周围但无红斑。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 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-50%。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 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疼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溅入眼中或皮肤上,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或碱性肥皂洗涤。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就诊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,可以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的库房中。运输时必须严禁潮湿和日晒,保持良好的通风;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;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、混放;避免与眼睛、皮肤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