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 在发生期施药,每10天施药一次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并有微弱的内吸作用,可有效防治水稻上的稻飞虱。 |
注意事项 | 1. 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。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次数:华北地区为2次;华东地区早稻、晚稻为4次。
2. 不能在养蜂区施药,以免蜜蜂中毒。
3. 瓜类对甲萘威敏感,易发生药害,应慎用。
4. 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,以免分解失效。
5. 施用时需戴安全防护工具。工作时禁止吸烟和进食,工作后及时用肥皂清洗手、脸。
6. 清洗施药器具时注意不要污染水源,用后包装及剩余药液妥善处理,不可作它用。
7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. 如药剂沾染皮肤,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干净。如药液溅入眼中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果刺激不断发生,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。
2. 如不慎吸入中毒,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将病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,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。
3. 如不慎误服,立即送医对症治疗。
4. 解毒可用阿托品0.5-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素;禁用解磷定、氯磷定、双复磷、吗啡。治疗时要对症处理,及时控制肺水肿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. 贮运时严防潮湿、日晒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贮存于阴凉干燥、通风处,远离儿童,加锁保存。
2. 用毕将塑料袋口扎紧,以防吸潮结块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