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4次,安全间隔期21天。
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。也是胆碱
酯酶抑制剂,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,对烟草敏感。按推荐剂量使用,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为保护蜜蜂,应避开作物盛开花期使用。
2、在棉花上最多用药量每亩每次125毫升。
3、不易与碱性农药混合
4、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、建议其它作用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中毒后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,表现为全身不适,头痛、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有时有肌肉 震颤,偶有腹泻等。 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可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或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 按中毒轻重而定)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 利血平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