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:苹果1次,棉花3次;安全间隔期:苹果28天,棉花21天。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,2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具有菊酯类农药和有机磷类农药的特点,能有效防治棉花棉铃虫、苹果树桃小食心虫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。
2、本品对鱼、蜜蜂、蚕有毒,应避免本品或使用过的容器污染水塘、河道或沟渠,蜜源作物、鸟类保护区、蚕室及桑园。
3、施药时遵守《农药安全使用规定》,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和口罩等。施药后,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,并用清水漱口。
4、年老、体弱、有病的人员,儿童,孕期、经期、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。
5、泄漏处理:用两倍于泄漏的农药的吸收性物料如砂子、土或锯木屑盖住泄漏物,用扫帚清除。
6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双手颤抖,全身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,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
急救措施:不慎溅到皮肤或眼中,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;如误服,请医生对症治疗,先用阿托品、解磷定等药物解除毒死蜱的中毒,高效氯氰菊酯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的库房中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贮存于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贮运过程中注意防火,严防泄漏。 |
备注 | 标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