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水稻种子浸种后,兑水稀释后拌匀拌种,然后播种。
2、使用时随配随用,药液不宜久存。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有机硫类保护性杀菌剂与酰苯胺类内吸性杀菌剂的复配制剂,对作物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,能抑制水稻立枯病、青枯病等种传和苗期土传的病害病菌的发生与生长,适宜拌种防治水稻苗期病害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本品由两种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菌剂复配而成,单一长期使用该药,病菌易产生抗性。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菌剂轮流使用;
2、不能与铜、汞制剂及碱性物质混用;
3、本品属低毒杀菌剂,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,工作时应穿戴防护服和口罩,完后及时清洗裸露部位。
4、用过的药液应妥善处理,避免污染水源。
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、拌药后的种子不可与普通种子混放,禁止用于食用或饲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,重者头痛、头晕,心律、呼吸加快,血压下降,抽搐、循环衰竭,呼吸麻痹而死。
误食者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,并迅速催吐、洗胃、导泻。对症治疗。忌油类食物,禁酒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