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.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
2.本品对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 |
产品性能 |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。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和胆碱酯酶,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幼虫,宜在幼虫早期施药。 |
注意事项 | 1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
2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瓢虫等天敌放飞区附近禁用;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
3.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4.适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5.孕期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
6.用过的容器不能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,要妥善处理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
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,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。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贮存于阴凉干燥处,远离火源,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要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,轻拿轻放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