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防治叶部害虫,须在幼虫三龄前施药,并将制剂用足够量的清水稀释后,均匀喷雾。施药间隔期为7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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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昆虫生长调节剂,害虫取食或接触药剂后,抑制表皮几丁质合成,使幼虫不能正常蜕皮而死亡。本品在作物表面附着力强,耐雨水冲刷,持效期可达30天左右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安全间隔期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;
2、本品属特异性杀虫剂,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;
3、本品对虾、蟹幼体有害,对成体无害。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本品对蚕剧毒,蚕室及其桑园附近禁用。
4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
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6、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本品毒性低,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,如发现渗漏或破裂的,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后运输。用过的容器或包装材料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该制剂为悬浮剂,便于运输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