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本品应于害虫发生初期或幼虫低龄期施药,施药时,将制剂用足够量的清水稀释后,均匀喷雾。
2、大风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对害虫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,杀虫谱广,药效迅速等特性。在作物上叶面喷雾时,应用足够的清水稀释,均匀喷雾,适时用药,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防治效果显著。 |
注意事项 | 1.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,避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雾滴。切勿在施药 现场抽烟或饮食。在饮水、进食和抽烟前,应先洗手、洗脸。
2.施药时,应戴面罩覆盖口及鼻,穿长袖衣、长裤和靴子。
3.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
4.施药地块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;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。
5.本品对鱼、水生生物和家蚕有毒,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。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、沟渠、河溪和湖泊等,以免污染水源。
6.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瓶内保存,盖紧瓶盖。切勿将本品置于饮料容器内。
7.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8.叶菜类一季作物最多施用次数3次,安全间隔期:7天;棉花每季最多使用3次,安全间隔期21天;茶树每季最多使用1次,安全间隔期5天。用药量及施药次数不要随意增加,注意与非菊酯类农药交替使用。
9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呕吐、双手颤抖、抽搐或惊厥、昏迷、休克。
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。不能催吐 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