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1)本品防治棉花棉铃虫在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,兑水均匀喷雾。2)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 |
产品性能 | 本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,除触杀和胃毒作用外,还可以通过渗透作用进入卵内,使害虫在孵化和危害之前即被杀死。本品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,特别是用于对菊酯类、有机磷类、生长抑制类杀虫剂抗性严重的地区。 |
注意事项 | 1、限制使用范围: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,不得用于蔬菜、瓜果、茶叶、菌类、中草药材的生产,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。2、不可与碱性物质等混用。为延缓抗性产生,可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3、不能在棉花前期使用。4、应避开开花植物花期用药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止使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皿。5、施药应遵守高毒农药安全使用规则,施药和施药时必须穿戴防护衣物,配戴眼罩和口罩,不可逆风喷雾,大风时应停止施药,严禁使用机动弥雾机喷雾及高浓度施药。施药时绝不可进食和吸烟。施药后应清洗全身,换洗喷药衣物。6、用后空包装应埋入土中,不得用于盛放其它物品;清洗后的废水应排入废水沟,避免污染水源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该药剂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:头昏、头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瞳孔缩小、视力模糊。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、意识不清,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,局部红肿奇痒,眼结膜充血、流泪、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中毒症状出现快,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。1、不慎药液接触皮肤,尽快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表面。2、不慎药液接触眼睛,尽快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。3、误服中毒,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解毒药剂:用阿托品0.5-2mg口服或肌肉注射,重者加用肾上腺素。禁用解磷定,氯磷定,双复磷,吗啡。中毒急救咨询电话:0512-57711566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1、本剂应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的阴暗处并加锁保管。2、远离家禽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和种子混合贮运。3、远离儿童,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。 |
备注 | 标注"限制使用"字样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