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技术要求 | 本品在棉铃虫、菜青虫发生初期用药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棉花每7天施药一次,可连续施药2-3 |
产品性能 | 本品为菊酯类杀虫剂,以触杀、胃毒为主,对害虫有一定驱避与拒食作用,无内吸熏蒸作用。击倒速度较快,作用部位在神经系统,为神经毒剂,使昆虫过度兴奋、麻痹而死。对棉花棉铃虫及大白菜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 | [1]本品不可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[2]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,戴口罩、手套,穿保护性作业服,严禁吸烟和饮食。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。[3]本品对鱼高毒,残液及施药器具洗涤水切勿污染鱼塘、水池和水源。 对蜜蜂、家蚕毒性较大,使用时避免污染。[4] 施药时应注意叶面、叶背均匀喷雾。[5]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最多喷施 3次;在大白菜上安全间隔期为2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[6]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。[7]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毒性大,使用时避免污染。 |
中毒急救措施 | 1、如接触皮肤,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;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
2、如溅及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;严重者送医就诊;
3、如误服,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,并即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,并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避免阳光直接照射,避免任何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混合贮存,搬运及运输过程中,轻拿轻放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备注 | |
质量保证期 | 2年 |